各单位、各部门:
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,现将我校2013年国庆节放假及节后作息时间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,共8天。其中9月30日(星期日)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,10月1日(星期一)、10月2日(星期二)、10月3日(星期三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,10月4日(星期四)、10月5日(星期五)为调休,10月6日(星期六)、10月7日(星期日)公休,9月29日、9月30日(星期日)两天调至10月4日、10月5日,9月29日(星期六)、10月8日(星期一)上班。教学安排根据调整时间作相应调整。
二、在三附院工作的临床教师的假期由三附院安排。
三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学校总体安排,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,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;落实人员、落实责任、落实时间,加强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及防自然灾害等工作。保卫部门要切实做好假期中两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。各单位(部门)值班安排于9月28日前报两办及保卫处。
四、宣传部、现代教育技术部及各单位(部门)要进一步做好校园网的监控和管理工作,确保网络安全。
五、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,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,学生外出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登记备查。
六、后勤管理处要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,加强与食堂经营方的沟通并加大监管力度,确保放假期间的饭菜质量、数量和卫生安全。
七、全校从10月8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,具体安排如下:
6:30 起床
6:45~7:00 早操
7:45 预备
8:00~12:00 上班、行课
14:15 预备
14:30~17:40 上班、行课
19:00~22:00 晚自习
23:00 熄灯(周五、周六23:30熄灯)
特此通知
院长办公室
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